发布时间:2020-01-17
自禁止经营性砂石矿山出让后,浙江省加快推进矿地综合利用,将山体推平或进行目的性开采,形成可用于工业用途、土地复垦、农业开发、旅游开发、生态修复的不同用地,同时满足社会对砂石的需求。
2019年,自浙江省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部署以来,该省共实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项目14个,砂石预期可开采量达2.58亿吨。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通报,该省14个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中:
已完成的有3个,共形成矿地约7351.5亩,开采建筑用石料资源量约1717.23万吨;
正在实施的有7个,已形成矿地约858.41亩,开采建筑用石料资源量约2534.11万吨;
已完成采矿权出让,即将实施的有4个,预计能形成矿地约7067亩,预计可开采建筑用石料资源量约14522.66万吨。
此外,还有一批项目正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采矿权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同时,该工作也存在部分问题,主要包括:
部分项目进展偏慢。一些项目前期规划前瞻性不足、设计方案不符合实际,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方案,延误项目进度;一些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配合不顺畅,造成政策处理时间过长,项目实施迟缓。
项目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已禁止新设经营性露天采矿权。目前,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项目立项、采矿权设置等权限已下放至所在县(市、区),但项目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防出现以矿地项目为名违规变相新建露天矿山。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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