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6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经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等多部门12月12日在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推进长江大保护措施予以解读发布。
据介绍,水中,船舶污染防治是推广岸电建设、船舶改造达标排放、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监管机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岸上,2020年遏制农业面源污染;非法码头整治,改变码头无序开发状况;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完成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复绿,还岸于民、还绿于民。地上,尾矿库综合治理3年省尾矿库数量控制在200座以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姜友生介绍,湖北同启动了汉江、清江等主要支流码头整治工作。目前,汉江已取缔非法码头252个、规范提升码头6个,清江已规范提升码头4个。
湖北推进砂石集并建设,建成运营砂石集并39个共90个泊位,新增年吞吐能力1.5亿吨。挖掘现有散货码头潜力,省砂石码头年吞吐能力达到3亿吨,满足了市场水上砂石装卸需求。
“化工围江”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难点。湖北省经信厅副厅长郭涛介绍,该省聚焦打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攻坚战,一批企业实现搬新、搬高、搬绿、搬强。
截至今年10月底,湖北共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清单任务企业196家。省石化行业实现增加值增长7.8%,实现业务销售收入433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实现利润272亿元,同比增长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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